民法典对离婚的新规定
瑞安刑事律师
2025-06-02
《民法典》对离婚有诸多新规定。
在协议离婚方面,设置了三十天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诉讼离婚方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一规定为长期感情不和且分居的夫妻提供了更明确的离婚依据。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更加注重照顾无过错方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这些新规定旨在维护婚姻关系稳定的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离婚制度更加完善和合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关于民法典对离婚的新规定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民法典》对离婚有以下新规定:
1. 新增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 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起诉离婚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 增加离婚损害赔偿兜底条款: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更明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 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起诉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 子女抚养: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4. 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民法典对离婚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在协议离婚方面,新增了冷静期制度。当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这一规定旨在减少冲动离婚的情况,让夫妻双方有更充分的时间慎重考虑离婚事宜。
对于诉讼离婚,民法典也有调整。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即便一方坚持离婚,也可能不会准予离婚。而且,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民法典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也更加注重公平合理。比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更加明确,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照顾无过错方、抚养子女一方以及在家庭中付出较多的一方。这些新规定使得离婚过程中的法律适用更加规范和细致,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公平。
在协议离婚方面,设置了三十天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诉讼离婚方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一规定为长期感情不和且分居的夫妻提供了更明确的离婚依据。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更加注重照顾无过错方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这些新规定旨在维护婚姻关系稳定的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离婚制度更加完善和合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关于民法典对离婚的新规定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民法典》对离婚有以下新规定:
1. 新增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 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起诉离婚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 增加离婚损害赔偿兜底条款: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更明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 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起诉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 子女抚养: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4. 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民法典对离婚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在协议离婚方面,新增了冷静期制度。当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这一规定旨在减少冲动离婚的情况,让夫妻双方有更充分的时间慎重考虑离婚事宜。
对于诉讼离婚,民法典也有调整。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即便一方坚持离婚,也可能不会准予离婚。而且,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民法典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也更加注重公平合理。比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更加明确,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照顾无过错方、抚养子女一方以及在家庭中付出较多的一方。这些新规定使得离婚过程中的法律适用更加规范和细致,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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